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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上最严《广告法》实施 印刷行业“最受伤”!

【内容提要】9月1日,号称“史上最严”的新《广告法》实施,各行各业在广告宣传上谨慎起来。由于印刷的原点是交易,所以印刷品所扮演的角色是最大限度地参与客户的交易,这也是当下印刷品的生存价值。

  9月1日,号称“史上最严”的新《广告法》实施,各行各业在广告宣传上谨慎起来。作为各行业的广告印刷品下游商——印刷、广告、快印企业,也会面临业务量减少的压力,特别是单靠广告制作生存的企业来说,损失更是不可估量。面对新广告法的实施,广告、快印、印刷企业将如何应对?对于新《广告法》,行业专家人士又有怎样的解读呢?

  新版《广告法》号称“史上最严广告法”修改幅度较大,涉及面广,对原来的很多规定都进行了扩充和细化。旧广告法只有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,新法增加到17种。与消费、生活、健康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增加了进来,另外新增互联网广告和公益广告详细规范,与消费者联系更加紧密。新《广告法》实施对各个行业都有影响,印刷行业也不例外。

  依赖房地产生存的广告快印企业业务受损

  在小编的数次采访中,很多图文快印以及广告企业的业务来源于房地产行业,而房地产商作为本次新《广告法》的首当其冲者,必然会让依赖房地产行业生存快印企业的业务量减少。

  “小广告”空间被压缩?

  新《广告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向其住宅、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,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。违反者,将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这意味着,很多印刷企业赖以生存的“小广告”、“宣传单”等生存空间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。因此,一些以印刷此类广告为主营业务的印刷企业来说,需要积极进行调整。

  中小企业雪上加霜 广告印刷业务受挫

  受“股市动荡”的影响,很多中小企业的日子已经很难过了,再加之本次新《广告法》的实施,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说,更是雪上加霜。由于很多商品的广告行为受限,作为各行业的广告印刷品下游商——印刷、广告、快印企业,将会面临业务量减少的压力,特别是单靠广告印刷生存的企业来说,损失更是不可估量。由此,“议价权”的缺失,可能会让这些印刷企业牺牲掉更多原本就十分微薄的利润空间。

  传统纸媒损失巨大

  新广告法的实施,对于纸媒的经营可以说是重创。在新媒体的冲击下,传统纸媒广告来源日益萎缩。如果新版最严广告法得以深入落实,相比更难控制的新媒体渠道,印刷类产品的“广告载体”是更容易被限制的,如此一来,新版广告法,或许也会变成新媒体蚕食纸质媒体的催化剂。

  对于新《广告法》的实行给印刷行业造成的困惑,该何去何从呢?要想摆脱这些困惑,还必须依赖于有价值的印刷品——营销型印刷品。

  图文快印行业资深专家牛云老师给各位印刷主们支招:

  印刷品的本质其实在于交易

  印刷品为“交易”而生,交易就是印刷品的核心本质,也即印刷品的原点。

  众所周知,客户制作印刷品的目的就是为了“交易”,不管他所表达的是传播品牌,还是结识客户,但核心目的就是“交易”。例如:你发一张名片给别人,本质上就是希望别人买你的产品,你发一本公司的宣传画册给别人,本质上就是让别人买你的目录册上的商品。无独有偶,DM单、海报、展厅布置、展会背景……等等,其目的也只有一个,就是引导客户与商家产生“交易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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